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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骂我,我就打你。

岁岁年年【十四】

第十四章
顺利考取了警校,而后是漫长惬意的假期。前一阵子公孙亮薪水涨了些,说着奖励他,大半都用来给他买了个鱼缸,把原来的鱼放了进去,又捣鼓来几尾新的。公孙薇都不大乐意——现在她终于是个大姑娘了,不久前头一次来经血,把两个大男人吓得差点抱到医院去了——却不知怎么沾染上了“争风吃醋”的毛病,又爱在嘴上说说不屑于跟他们腻歪。

对于这“腻歪”的形容,公孙亮都不明白应该摆上什么神情。是说自家的姑娘大了说着的话也让人听不懂了,又觉得怪异。好在公孙泽听不出什么特意,他颇高兴地全都当做了夸奖,甚至还露出了炫耀的面目。那会他却像是往孩子里长了,更黏着公孙亮,似乎都巴不得吃住都一块儿——当然不可能做到。大概是儿时眼巴巴的憧憬,趴在窗台和树干上望着制服齐整英俊尽管他并不喜欢的父亲踏着不算火红的斜晖走进的样子终于和他喜欢的人更加重叠,也大概是满胸腔对于自己将来的满足。

公孙亮都算是事事依着他,又常抽空陪他们看看书,或是出去走走。接受了新文化的公孙薇非要给大家都取一个英文名,她是Vivian(日后都叫着薇薇安),要叫公孙亮Tony,至于公孙泽……她本来确实想说的,但话头被公孙亮抢过了。公孙亮说,叫Colt。公孙薇(或许该说是薇薇安)有些不满意地撅撅嘴,又像是觉得这名字也很好听,最终还是笑开了。而公孙泽颇为不解地看他,公孙亮一如既往笑得温和:“那是我最喜欢的枪。阿泽是我最喜欢的那把枪。”

这话本应该被薇薇安嘲讽一通,因为听起来实在不太美妙,可是她没有。她看见自己二哥的眼睛里亮晶晶地闪动着太多——也太复杂。她便想,这大概和作家说“你是我最爱的一支笔”属于同类吧,又想象了会儿,甚至有些嫉妒。

然而三个人聚在一起的日子毕竟是少数。一天中的大多,都是公孙泽一个人待在家里,当然他偶尔也会出去走走,傍晚前回来。薇薇安像是比他更早有了事业,每天忙忙碌碌的,直要往图书馆跑。公孙泽不喜欢那些人多的地方,闲下来了,就瞅瞅齐老头给公孙亮留下的那些书——过去一知半解或是全然不懂的,现在却浅显了起来。其实也没太多意思,齐老头的思想虽也算是新潮,毕竟人老了跟不上时代,全是些艰涩难懂又大多无甚意义(之于公孙泽)的。只不过他想,这是大哥曾经读过的。就算再静不下心来,也得强迫自己一点点看进去了。

这是大哥读过的,他心想,只有读完了,才能变成哥那样的人。

能不能变成那样的人,究竟还不好说。但日后发生的那么多事,各位看官大多一清二楚,于是如何评判也成了后人的事。至于继续要说下去的,却是哪天公孙泽从外面回来,是刚刚把薇薇安送到图书馆,却发现大门竟然半掩着,他诧异地埋怨自己又过于粗心,然而这并非最严峻的事态——客厅的沙发上俨然坐着个陌生的老人。

说是陌生,其实也并不尽然,不过确实没怎么见过。公孙泽愣了愣,先退出去看了门牌——确实是自己家。门内的老人神色肃穆地看着他一系列的举动,在他大声质问前先一步开口:“你就是公孙的二小子?”

公孙泽下意识地点头,只想这老人是不是瞧不起他,但细看看实在眼熟。老人抬了抬下巴,花白的头发在灰白但剪裁精致的旧西装上扫过:“我是你外祖父。”

公孙泽也不知道算不算得上吃惊地看了他一眼,迅速勾勒出母亲的模样,然后得以确定——倒不是两人在长相上诸多相似,母亲曾向他们展示过学生时代一家子的照片。这确实是她那个一脸凶神恶煞的父亲,只是头发花白,人已经老了。公孙泽向他问了好,行了个算不上标准的军礼。外祖父那一代留洋盛行,他在德国读了解剖学,回来在大学当教授做研究。外祖母是他的学生(那会儿师生恋倒是再正常不过了),因而对于母亲这样父母皆是研究解剖的人来说,去做了法医确实是情理之中但有些大材小用的。

不过,公孙泽看向面容神色都忍不住叫他想起齐老先生的外祖父,想着:大概之于他,连母亲嫁给父亲这种事也算得上是大材小用吧。但现在父亲不在了。公孙泽倒了茶切了盘苹果,忖度了会儿还是拿出了不久前兄长说哪个友人带来的欧洲水果。外祖父瞥了眼,没有动。那会儿还是上午,薇薇安约好了和朋友下馆子,公孙亮更是在警局吃工作餐。公孙泽记得当年跟齐老先生的一连串事儿,以至于看到颇有酷吏之风的外祖父手背仍会汗毛倒立。

老人看了会儿茶杯,散着醇厚的苦味。公孙泽想开口解释今天家里人不会早回来,可不知怎么偏偏张不开嘴。他沉默着,老人也不吱声,像是稚童比赛,两人诡异地静默了很久——其实也没有很久,只是想必各位都曾经历过这类的“度日如年”。当然这确实不是游戏,两人也并非稚童,所以先开口说话的外祖父也不是输家。

“你想为这个国家做点什么吗?”
“啊?”公孙泽诧异。
“想不想。”
公孙泽看他的神色竟然比方才更加严肃了,经不住连自己都更加紧张:“想。”

老人满意地点点头,上下审视了他一番,道:“你收拾收拾,来到我那里去学解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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