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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骂我,我就打你。

一日凉【叁】

第三章

  

待仆从走远,小童摸索着从草丛里爬了起来,又施施然作了个揖——方向错了,被陆小凤把着双臂拉了过来。只听那脆生生的嗓门清清爽爽地道:“事出突然。多有得罪,望兄台见谅。”语气沉稳极了,也文绉绉极了,哪里还有方才狡黠的样子。陆小凤这便生了不少不习惯来,憋着一张脸,半晌才接了句:“……你是这儿的大少爷?”

 

小儿似是被他没头没脑的问题惊住了,迟钝了会儿才斟酌着答:“怎么会。我叫阿齐,敢问兄台大名。”

陆小凤上下打量了一番,见他浑身竟无一处干净的,也大约信了他的话,同时又暗自嘲笑自己居然会问出这么傻的问题——哪家的大少爷会和只野猫似的在草里打滚。这么想着,就把不老实的手伸过去乱揉了一通小童总角下披散着的黄细柔软的乱发,道:“确实不像什么劳什子的大少爷。我叫陆小凤,是有名的江湖大侠。”想了想,他又问:“你会不会弹琴?”

 

阿齐摇头,“望”向他,这回方向对了,似在问他何故提出这个问题,于是陆小凤支支吾吾也不说个所以然来。不知怎么,偏不想提那瞎子乐师,又觉得这是世人都晓得的理所应当的道理,便理直气壮地道:“瞎子都要会的,你是瞎子,当然也要会。”

于是阿齐的眉头就皱了起来,这样嘟嘟囔囔:“我不知道,爹没和我说过。若是现在再去学,会不会太晚?”

陆小凤忙摆手,又意识到对方的确看不见,便红着脖子大声说:“不晚不晚,恰好你陆兄我认识个不错的拉——拉琴的,出了这大宅就带你去见他,怎么样!”

那语气不容分说,十足的街头小霸王,声音更是大得似乎要把可能还没走远的一帮子人再招回来。阿齐也不计较他自顾自的称兄道弟,只是眉开眼笑:“好啊,好啊,那便有劳陆兄了,我过些日子一定去找你。”

 

一想起街口的瞎子,关于那儿的匣子(或是陆小凤嘴巴里的那个话匣子)就“嘭”的一声打开了。陆小凤本想着才刚结识了个小兄弟,先天上地下吹一顿牛,叫他七荤八素地崇拜自己才好。只是这记忆兜兜转转,又绕回了那个左脸有个好看的酒窝的姑娘。陆小凤心里“咯噔”一下,却懊恼自己竟然脑袋一热把正经事情忘了,于是女孩盈盈的笑脸就那么清晰地出现在了陆小凤的脑海里,更像是他以为被困在哪里备受折磨的小姐姐的呼救。他噌的一下跳了起来,匆匆忙忙连告别都差点忘记了,走了三两步才回头扯着嗓子喊着下次定叫你见见世面,看看江湖。阿齐摇着手应了,无神的双眼在远处看去竟然察觉不出一场,眨了两下像是放着光。陆小凤心觉可惜,不能让这娃娃(尽管或许按年岁算根本不是)见见他的雄姿,好奇心迭起也想问问缘由,但一顾及时间,还是咋咋呼呼招个手就跑路了,心想着:反正还有的是时间来问个明白。当下最重要的还是把小姐姐找着了。

 

这宅子是真的大到叫人头疼。别说是找个人了,找间屋子都指不准要花上一两天。当是时,陆小凤引以为豪的彩凤双飞还连个影子都没有,唯一一点模模糊糊的功夫也是爬树掏鸟蛋习来的轻功,他便用他那三脚猫的轻功四处乱窜,七手八脚压着声音躲过了几个忙碌的下人。好在这家主人似是在宴客,大老远都能听到喧闹声,人来人往的也大多不会在意手头上以外的事情,他绕了三个时辰,竟然幸运地没有被发现。只是此时天都快黑了,他把早饭剩下的最后那个油饼也囫囵吞了,嘴唇上都是油沫子,要是叫人在灯下瞧,亮晶晶的像是姑娘家。由是如此,他的肚子还是不争气地叫个不停,外面又冷了,四周的屋子陆陆续续点上了灯。陆小凤在冷风里站着,寒气从脚底一路往上,直到头顶乱束一气的头发都要根根竖起。他找了三个时辰了,虽然没有被发现,但同时也找不着半点小姐姐的踪迹。

 

这确实是叫人懊恼,他想要再一鼓作气继续三个时辰,但是转念一想大晚上的打扰女孩子似乎不是个江湖大侠应该干的事情,何况他的肚子似乎不允许他再这么自作主张下去。陆小凤有些气馁地拍了拍不停叫唤着的肚皮,而后发现了一间不寻常的屋子。屋子从外面看上去就是一个普通的屋子,但是向外冒着热气,再嗅嗅,那可不是水汽,而是炊烟。有些呛人的烧柴火的味道掺和着饭香,真真是要把他的馋虫全部钓了出来。陆小凤算不上一个常吃山珍海味的食客,但他一向不喜欢亏待自己的胃,何况此时就算是烂菜帮子,于他大概也能算得上一顿美餐。陆小凤见四下无人,就听得见树叶的窃窃私语,索性硬着头皮推门进去。

 

里头竟然无人,一只烧鸡正摆在中间的桌子上,涓涓冒着热气。陆小凤吞了口口水,学着苦瓜大师的样子闭目心念“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可转念一想,这又没有什么关系,只吃一口应该不至于怎么样。烧鸡那么香,像是诱惑他似的,早熟的陆小凤又觉得那个“色”也跟烧鸡搭不上关系,何况自己根本不用遵照什么清规戒律,何必忍着呢。

于是他蹑手蹑脚地拿了起来,咬了一口。

 

 

烧鸡是裹了蜜再烤制的,酥脆的外皮咬下去是满口的肉香,油汁和着肉汁裹挟着唇齿,肥而不腻,脆而不焦,甜丝丝的外皮更衬着内里的鲜嫩。陆小凤嚼了半天才舍得咽下去,手握着鸡迟疑了半天,又下定决心,想着再吃一口或许也不会有什么关系。当然没什么关系,因为片刻后那只烧鸡只剩下了一个残骸,骨头上都是那只死不瞑目的鸡被啃咬的痕迹。陆小凤口齿间仍在回味那只烧鸡:白肉在腮帮子鼓动的入口即化,皮下肥油顺喉而过的爽滑,脆皮被犬齿割开时发出的悉悉索索的声响。美妙极了。陆小凤简直羡慕起了那兴许住在这里,又或者能够轻易跑过来的小鬼,和兴许也将在拥有这个厨房的大宅子里住下的小姐姐。若是让他每天都有这等美食好吃,别说是让他在这里当丫鬟,嫁给这儿的少爷当老婆他都十万个乐意。

 

先不管陆小凤为什么会认为当老婆要比当丫鬟更辛苦更麻烦,他当然不能当丫鬟,更不能给少爷当老婆。他在这厢感慨万千,全然不明白那小姐姐复杂的心理。陆小凤要是当真有这个机会,他才会知道自由有多么好。可是十几岁的男孩子懂什么?又是他一意孤行要把小姐姐带回去,去和他浪迹天涯——人家可没半句不乐意来,全靠他一个人自作主张。陆小凤还在继续他对未来畅想的人生思考,又怔住了。

 

人在吃饱喝足后大概都会迟钝一点,陆小凤的耳朵虽然不及那小瞎子那么跟兔子似的,但也称得上一条街都鼎鼎有名的顺风耳,他听得太清楚了。

背后的门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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